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政令! 「自115年1月1日起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本市人行道及自行車道」,詳如內文! 發佈日期 2025 年 11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生教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事務, 政令宣傳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 公告內容 本府111年11月30日府交管字第1113047438號令公布,本市人行道、設置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人行道、自行車道(包含河濱自行車道),全日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未依規定行駛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例第7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罰。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官網 (點擊下圖) 相關附件 【2025-11-14】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VR科技在當代劇場的應用與新體驗」研習 ... 【2025-11-14】臺北市優質學校20週年論壇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