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為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騎乘須領牌、投保強制車險並 配戴安全帽,駕駛人須滿14歲等規定一案,請大家一定要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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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11 月 06 日 |
發佈單位 | 生教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政令宣傳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56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13年10月30日北市交管字第1133049411號函辦理。
二、微型電動二輪車(原稱電動自行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納管,未掛牌上路,警方將依法取締。
三、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相關作業規定及懶人包等資訊,可至交通部公路局建置「監理服務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https://www.mvdis.gov.tw/m3-emv-car/car/electricBicycles/eBicyclesDoc)參考(包含中、英、越南、泰國、印尼、緬甸、柬埔寨等7國語言)。
四、本案係本府道路交通安全會報113年第10次會議主席指(裁)示事項,請各校務必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需年滿14 歲以上才能騎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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