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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立瑠公國 民中學 112 學年度 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3 年 6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事務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55
公告內容

一、實施時間:申請時間第一學期於 9 月 4 日前;第二學期於 2 月 26 日前辦理 。
二、 申請資格: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除需符合各類型申請成績規定外,亦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資優資格者:經鑑輔會鑑定通過學術性向或藝術才能類的資優班或資優方案學生。
2.未具資優資格者:由學校實施資優資格鑑定評量,評量結果須達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三、相關內容詳如附件-臺北市立瑠公國民中學112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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