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公告本市電動及其他新興能源機車登記數占比未達13.5%前,本市公有停車場提供免費停車。 發佈日期 2025 年 1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總務處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政令宣傳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7 公告內容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條、「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第17條。 公告事項: 一、為發展本市綠能推廣使用電動機車,本市電動及其他新興能源機車登記數占比未達13.5%前,本市公有停車場提供該類機車免費停車。 二、凡經公路監理機關登記在案之電動及其他新興能源機車,於本市路邊停車格及本市路外停車場停車免費,請於出場前至管理室辦理銷單使得享有免費優惠。 三、為避免久停影響周轉率,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轄管經營之路外停車場,該類機車自進場後停放逾第3日零時起,依各場收費標準計費。 相關附件 【2025-01-08】臺北市立瑠公國民中學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錄取名單公告 【2025-01-08】雲林縣政府「故鄉那個暑假,雲林布袋戲班時光」手 語繪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