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教育實施計畫及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參加競賽及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獎金發給數額認定要點辦理。
二、為激勵雙語教育相關人員自我成長增能,強化雙語團隊專業形象,本局特訂定旨揭計畫,獎勵績優推動人員,樹立優質典範。
三、本案參加資格以下列(一)及(二)條件均須具備始得報名:
(一)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推動雙語教育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
(二)報名成員現服務於本市雙語教育學校、雙語教育前導學校或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計畫學校,且推
動雙語教育至少滿1年(計算至113年12月31日)。
四、旨揭活動辦理方式敘明如下:
(一)類別
1、雙語教學類(報名人數1至6人為限):從事創新雙語教學與應用,能提升教學效能,具有特殊貢獻者。
2、創意教案類(報名人數1至6人為限):從事雙語課程研發,能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具有特殊貢獻者。
3、雙語社群專業發展類(報名人數3至6人為限):從事雙語社群帶領,能提升社群運作成效,具有特殊貢獻
者。
4、行政支持與情境營造類(報名人數3至6人為限):從事雙語情境營造,能有效提升學生雙語學習情境,具
有特殊貢獻者。
(二)不可跨校組隊參加。
(三)每人最多報名二類別,其中雙語教學類或創意教案類,每人僅能擇一報名。
五、評選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至網站完成線上報名及資料上傳,免再紙本寄送報名表。
(二)報名表:須填註報名者之中英文姓名(與護照相同),報名表內須敘明與報名類別相關之推動雙語教育成果暨
優良事蹟(限2000字以內),經現職學校之教務主任、人事主任及校長核章後,掃描成PDF檔案,另須提供報名
表word檔,皆須上傳至報名系統。
(三)授權書:授權書簽名後掃描成PDF檔案,上傳至報名系統。
(四)相關證明電子檔:各類報名者可繳交雙語教學相關之影片、教案、教材等。其中報名雙語教學類者須繳交完整
一節課之影片,未繳交一節課影片者視同資格不符。
(五)相關資訊務必確實提供,倘資料未符逕取消資格,不另行通知補件。
1、檔案格式:照片為JPG、影片為MP4(至多5GB)、教案及教材均為PDF。
2、報名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mqjh.tw/bs113。
(六)參選者繳交之成果檔案不可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其中若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包含文字、圖
像及聲音等,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授權。
(七)獲選臺北市推動國中小雙語教育績優教師或團隊,倘查證資格不符或所提供之各項評選資料,已侵害、抄襲他
人著作或已刊登、一稿多投、授權自他人或單位之原創作品,且經查屬實者,得拒絕收件、廢止其資格,已領
受之獎狀、獎金及補助等獎勵應予追繳。
(八)本局將邀請具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六、獎勵方式
(一)雙語教學類
1、特優共15名,頒發每人獎狀1紙,發給每隊獎金新臺幣2萬元,並核予每人小功1次。
2、優等共30名,頒發每人獎狀1紙,發給每隊獎金新臺幣1萬元,並核予每人小功1次。
(二)創意教案類
1、特優共10名,頒發每人獎狀1紙,發給每隊獎金新臺幣2萬元,並核予每人小功1次。
2、優等共20名,頒發每人獎狀1紙,發給每隊獎金新臺幣1萬元,並核予每人小功1次。
(三)雙語社群專業發展類
1、特優共5名,頒發每人獎狀1紙,發給每隊獎金新臺幣3萬元,並核予每人小功1次。
2、優等共10名,頒發每人獎狀1紙,發給每隊獎金新臺幣1萬元,並核予每人小功1次。
(四)行政支持與情境營造類
1、特優共5名,頒發每人獎狀1紙,發給每隊獎金新臺幣3萬元,並核予每人小功1次。
2、優等共10名,頒發每人獎狀1紙,發給每隊獎金新臺幣1萬元,並核予每人小功1次。
七、本案聯繫窗口:
(一)本局中等教育科雙語推動辦公室吳政庭執秘,電話:0287855873分機10。
(二)本案承辦學校民權國中王振旭專案教師,電話:0225931951分機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