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 發佈日期 2025 年 11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政令宣傳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65 公告內容 為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文化部於112年增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下稱文創法)第10條之1,針對藝文表演票券常見的黃牛行為「加價轉售」及「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加以規管。 相關附件 NO黃牛海報電子檔 NO黃牛海報電子檔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NO黃牛海報電子檔.pdf111.9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NO黃牛海報電子檔.pdf 【2025-11-04】「2026年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請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2025-11-04】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辦理「114學年度國中教師專業群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