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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 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
發佈日期 2023 年 6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政令宣傳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17
公告內容

轉知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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