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 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 發佈日期 2023 年 6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政令宣傳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17 公告內容 轉知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相關附件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附件1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附件1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附件1.pdf188.4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附件2.jpg1.86 MB新視窗開啟檔案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附件1.pdf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附件2.jpg 【2023-06-17】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於112年7月14日、7月28日、8月 16日以線上視 ... 【2023-06-17】臺北酷課雲「112年暑期數位銜接直播課程計畫」,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