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 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一案 發佈日期 2023 年 12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61 公告內容 依行政院112年11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30864號函辦理。 相關附件 行政院 函 行政院 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行政院 函.pdf183.9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處理原則.pdf135.34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行政院 函.pdf處理原則.pdf 【2023-12-08】轉知有關國家發展委員會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於 ... 【2023-12-08】國立臺灣博物館辦理永續年夜飯計畫之「懂吃懂吃-年夜飯改造行動 ...